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于2020年6月1日由中国国务院印发。方案中称,在海南省建设自由贸易港是推进高水平开放,强调是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根本需求,也是深化市场化改革、建设法治化、国际化、便利化商务环境的迫切需要。
方案由全面要求、制度设计、阶段性准备及配套实施等4部分构成。对于税收,以零关税、低税率、简易租金制度、法治重视、阶段性为原则逐步设定高质量的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税收制度。
此外,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还在记者招待会上将总体方案概括为“6+1+4”.
“6”就是贸易自由便利、投资自由便利、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、人员进出自由便利、运输来往自由便利、数据安全有序流动;
“1”是构建现代产业体系,特别强调要突出海南的优势和特色,大力发展旅游业、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;
“4”是要加强税收、社会治理、法治、风险防控等四方面制度建设。
2025年前的主要工作有以下三方面:
①在洋浦保税港区率先实行“一线”放开、“二线”管住的政策措施。
②建立“一负三正”清单,即对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,实行“零关税”负面清单管理;对进口营运用的交通工具,进口用于生产自用或以“两头在外”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所消耗的原辅料,以及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实行“零关税”正面清单管理。
③今年年内制定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。